
《教师奖励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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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6-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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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曹妃甸区劳动技工学校
关于印发《教师奖励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教师奖励办法》通过征集各部门的意见,经校长办公会研究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教师奖励办法》(修订稿)
2014年6月5日
曹妃甸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曹妃甸区劳动技工学校
教师奖励办法(修订稿)
为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强化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以管理为重心,以技能培养为中心,以就业为核心”的办学指导思想,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教师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一、奖励范围
全校所有教师凡指导学生参加上级各专业职业技能比赛、体育比赛及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获奖者,均在奖励范围。农广校、电大、培训处同类活动参照此办法。
二、奖励原则
1、民主、公开、公平、择优。各类比赛或活动必须由学校选送参加,并报办公室登记备案,否则,学校不予承认;
2、以奖代补。取消各专业职业技能比赛备战及参赛学期指导教师各类补贴,提高奖励额度;
3、教师各类奖励原则上属奖励性绩效工资范畴,每年度兑现一次。
三、奖励办法
(一)专业职业技能比赛团体或个人奖
1、学生获团体奖,奖励指导教师团队。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0元、6000、400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2000元、10000元、8000元。
2、获个人一、二、三等奖,教师奖教师本人,学生奖指导教师团队,按获奖学生累加。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3、获个人前三名,教师奖教师本人,学生奖指导教师团队,按获奖学生累加。
市级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6000元、4000元、2000元;省级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8000元、6000元、4000元;国家级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12000、10000元、8000元。
(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团体或个人奖
1、以团体为单位参赛获团体奖,奖励指导教师团队。
市级运动会,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15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500元;省级运动会,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5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2000元。
教育教学活动,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80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500元。
2、经学校选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个人获三等奖以上,学生奖指导教师团队,教师奖教师本人。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3、获校级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市级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获省级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0元、500元、400元;获国家级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不经逐层评比, 学校直接推存上报,下调一个档次奖励)
4、获市级课题、精品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获省级课题、精品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获国家级课题、精品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5、经学校选送获得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及教研部门奖励的论文、科研成果、课件及教案,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元、30元、2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5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不经逐层评比,学校直接推存上报,下调一个档次奖励)
四、有关说明
1、同类同次奖励取最高奖项进行奖励。跨年度项目兑现奖励后,获得更高奖励的教师,下一年度学校进行差额奖励。
2、获得学校论文研讨、课件评比、板书设计、教案评比等活动一等奖的教师,予以物质奖励。
3、其它上级有专项规定的按上级要求执行。
鉴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实际,本办法自2013年1月起执行,原奖励办法自行废止。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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