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教师?好”主题师德征文活动的通知
- 分类:重要通知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4-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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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好”主题师德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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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力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增强全体教师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迎接第35届教师节的到来,按照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特举办以"教师•好"为主题师德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以"明规范,树楷模,铸师魂"为主线,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 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加快专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献身艰苦贫困地区教育,扎根一线、辛勤耕声、甘为人梯等方面的坚定信念、高尚情操和突出事迹。
二、征稿对象
全体教师。
三、参赛要求
(一)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紧扣“教师•好”主题,说自己,讲故事。以“明规范,树楷模,铸师魂”为主线,从新时代中小学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的某一项或某一方面具体要求展开,从修身、治学、从教乃至生活方面,讲好自己的故事,抒发自己在责任、信念、情操等方面的真情实感。内容须贴近工作实际,故事真实感人,语言生动鲜活,议论言之有物,能充分反映新时代教师的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可读性。杜绝论文式的引用+阑迷,空发议论,老生常谈。题目自拟,但不得直接使用"教师•好"做征文题目。
(二)严禁报刊剪辑、网络下载等抄袭、侵权行为。
(三)征文篇幅控制住3000字以内,字体字号不做统一要求,但必须保证布局合理、美观整齐。
(四)征文后附作者简介和通讯地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简单工作经历和主要荣誉;通讯地址包括市、区、学校全称、邮编及联系方式。
(五)要求全员参加,各部门于5月9日前,统一将征文电子版发送至党政办邮箱cfdzjzxdzb@163.com。
(六)各部门稿件经学校初选后,推荐上报,参加上级征文评选活动。稿件数量计入文明科室评选结果,一经选用,另计加分。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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