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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参评2019年初级政工职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20 00:00
来源:
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宣传部
关于申报参评2019年初级政工职称的通知
区委各部委、区委各工委、各场镇党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按照省、市委政工职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申报参评2019年初级政工职称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党的组织健全的合资企业、民营企业中,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2.不属于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在管理岗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主要包括:(1)专职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2)工会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共青团、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保卫、信访、计划生育、人民武装、老干部、学生工作等部门的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干部。
二、参评人员要求
符合参评范围的人员,根据区委宣传部转发的《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的通知》(唐曹宣字﹝2014﹞34号)文件要求,达到参评初级政工师基本条件的人员。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评:
1.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无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不能参评。
2.离开政工岗位两年以上,重新回到政工岗位不足1年的,不能参评。
3.年度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不能参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3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不合格的,不能参评。
5.调入政工岗位从事政工工作不足1年的,不能参评。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报名参评初级政工师的人员于2019年8月27日前将《申报评审政工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和《2019年初级政工职务报名人员汇总表》(汇总表按单位填写)如实填写,电子版发送到:cfdqwxcb@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区委宣传部理论党教科(置业大厦10楼东侧)。
本通知电子版及《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的通知》(唐曹宣字﹝2014﹞34号)文件将同时发至公共邮箱:cfdqwxcbgy@163.com,密码:8718803,可下载使用相关表格和文件。
联系电话:8718803 13223196724
附件1:《申报评审政工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19年初级政工职务报名人员汇总表》
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宣传部
2019年8月19日
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印发
附件1
申报评审政工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单位: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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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状况 |
|
小2寸免冠照片 (压盖用人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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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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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级别及获得时间 |
(如:管理九级2013.04.)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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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务任职资格 |
助理政工师或政工员 |
是否 初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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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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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评分推荐排名 |
得分:XX分 得分排序:XX名 推荐排序:XX名 单位共推荐:XX人 (本栏按单位报送人员排名) |
单位 性质 |
(事业、公有企业、民营企业) |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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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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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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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历资历(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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