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4年3月修订)
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根据上级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教代会讨论通过,就我校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予以修订、完善和实施。
一、岗位聘用工作原则
(一)严格制度,按岗聘用的原则。以2008年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审批结果为依据,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规定,精心组织,严格聘用。
(二)积极稳妥,合理聘用的原则。把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政策导向,以学校管理与发展大局为重,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办法,积极稳妥地完成岗位聘用工作。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聘用工作制度透明化、程序规范化。严格竞聘考核,择优聘用,保证聘用工作有序进行。
二、聘用人员范围
已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
三、岗位聘用的主要任务
(一)对已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首次岗位聘用。
(二)对以前已经聘用到相应层级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进行等级晋升。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2、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五、岗位聘用办法
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聘用考核小组制定岗位聘用考核办法,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进行竞聘考核。符合任职条件参加同层级同等级岗位聘用的人员,依据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时间、工作年限、主要业绩(如荣誉称号、获奖情况、学历层次等)进行排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涉及时间截止为考核时间,年限均按周年计算。)
具体聘用考核办法为:
(1)已取得现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先后排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靠前者优先。
(2)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份相同时,按照参加工作时间先后排序,参加工作时间靠前者优先。
(3)按以上办法出现并列情况时,担任全日制班主任工作的优先。全日制班主任,自取得现任技术职务资格年份算起,每年加1分,分值高者优先。
(4)按以上办法仍出现并列情况时,以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赋分排序,分值高者优先。
①优质课、优秀教案、优秀课件、教师技能比赛(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获得奖励或成果,同类同次活动取最高,逐年累加)
A专业职业技能大赛教师个人及指导教师
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指导教师证书无获奖等次者,以学生团体奖励为准。
B科研课题及精品课
国家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获奖成员均加分,主持人按标准赋分,参与者在相应等级上国家级、省级减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8、0.6分。证书中未明奖次的按二等奖计。
C优质课(含录像课)、说课
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区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
D 论文、教科研成果、课件、优秀教案
由学校逐级推荐的论文、教科研成果、课件、优秀教案评选,获奖者(限第一位),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省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县级一等奖0.6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2分。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可在万方网或维普网上查询),国家级1.5分、省级1分、市级0.5分。此项不累加,取最高级别计分。
E著作
与学科教学有关的著作:主编3分、副主编2分、编委1分。
参编教材:部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3分、副主编2分、编委参编者1分;省级统一审定教材,主编2分、副主编1.5分、编委参编者1分;正在使用的未公开出版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主编、副主编1分,编委或参编者0.5分。
②奖励(当年最高,逐年累加)
荣获优秀教师、“十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取最高级别)、名师(取最高级别)、骨干教师(取最高级别)等称号的,按表彰奖励等级赋分。
1、国家部级部门、省政府表彰8分;
2、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政府表彰5 分;
3、省农广校、省电大、省厅下属部门、市局(包括市教育局、人社局、安监局、质检局等)、区政府表彰4分;
4、市农广校、市电大、市局(同上)下属部门、区教育系统表彰2分;
荣获党、工、团、妇联等各项荣誉称号的,参照以上赋分办法,分值为一半。
③学历:
硕士6分,研究生5分,本科学士4分,本科生3分。全日制院校毕业,其学历赋分在相应学历分值上再增加1分。
以上荣誉奖励等以证书或通报为准,截止时间为考核时间,不同内容累计加分。
以上竞聘考核总成绩仍并列时,依次按以上单项内容的赋分高低排序择优聘用。
六、组织聘用
(一)聘用指导原则
1、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我校现有在册的正式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在册的正式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或采取退二聘一的方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状况逐年逐步到位,给事业发展留出空间。
2、某一层级岗位设置数量少于原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本层级较高等级的岗位要严格按岗位设置数量进行竞聘。原超聘人员可以聘用到本层级的最低等级岗位,重新履行续聘核准手续。
3、某一层级岗位设置数量多于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现有人数重新计算等级划分,防止突击聘用。
4、对取得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资格,因受岗位数量限制不能聘用的人员,经单位考核小组考核,符合现聘层级最高等级聘用条件的,首次聘用时可以不占岗位数额直接聘用现聘层级的最高等级。
(二)聘用程序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为:制定实施方案、公布岗位和任职条件、资格审核、聘用考核、公示结果。
七、上报聘用结果,履行聘用手续,兑现工资待遇
聘用结果在学校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上报聘用结果。聘期、工资待遇自县职改部门批准之日下月起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聘用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聘用的具体工作。
岗位聘用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聘用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政策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确保我校岗位聘用工作的顺利实施。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