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业绩考核办法》

曹妃甸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曹妃甸区劳动技工学校

教职工业绩考核办法

(2014年3月修订)

A中层领导考核办法

一、政治思想(20分)

(1)维护团结稳定(5分)

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稳定的事不做;尊重他人、团结同志。

(2)集体主义观念(5分)

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各种竞赛、募捐、公益劳动、文体活动、监考等),按时参加例会,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3)工作态度(5分)

树立为教职工、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对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政治理论学习(5分)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教育理论知识、管理知识,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每学期有学习笔记。

二、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60分)

(5)执行岗位职责(5分)

胜任本岗位工作5分,基本胜任4分。

(6)管理水平(10分)

①所辖部门管理工作有序(2分)

②能应对突发事件(2分)

③了解、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能化解矛盾,解决存在问题。(2分)

④管理能力强,没有责任事故。(4分)

(7)常规管理(10分)

①每天完成工作日志。(3分)

②每周完成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安排。(2分)

③每月完成一份工作汇报。(1分)

④每学期完成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1分)

⑤每月召开一次部门全体会。(3分)

(8)工作任务(10分)

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10分。由于工作拖拉没有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每次扣0.5分。

(9)工作业绩(25分)

根据个人述职综合评议。

三、出勤(20分)

(10)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25分,旷工每天扣5分。

(11)未履行手续,半天既未签到又未签退者,视为旷工,并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半天未签到或未签退每次扣0.25 分。

(12)中出、迟到、早退不超过1小时每三次扣0.25 分,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每两次扣0.25分,超过两小时每次扣0.25分。

(13)无相关手续,学校组织查岗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14)未签到、未签退、脱岗、缺岗者,特殊情况需向校长做出书面说明,否则,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考核标准说明:

第(1)(2)(3)(9)项综合评议:其中群众评议占30%;互评30%;领导评议40%。第(4)(5)(6)(7)(8)项学校领导班子评议;第(10)(11)(12)(13)(14)项办公室评议。

四、附加分

1、在完成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兼课6节以上0. 3分;4节以上0.2分;4节以下0.1分。

2、凡正式出版,并在校外推行使用的自编教材,主编在当年年终业绩考核时,在本办法规定中考评的附加分值上加2分,副主编加1.5分;未正式出版,只限校内使用的自编教材,主编在当年年终业绩考核时,在本办法规定中考评的附加分值上加1分,副主编加0.5分。

B任课教师考核办法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教师评优、评先、工资晋升、职务聘任、职称聘任的基本依据,为使考核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师德表现(20分)

(1)维护团结稳定(4分)

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稳定的事不做,尊重、团结同志,不在背后议论他人,服从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计4分(本项由主管副校长、系主任、教研组长打分)

(2)工作态度(4分)

包括承担教学工作(含函授、短训班)、班主任工作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的态度以及从事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计4分。(本项由主管副校长、系主任、学生处主任、教研组长打分)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分)

按唐山市教师“十忌”规定,违反者视具体情况予以扣分。(由教学副校长、系主任、学生处主任、教研组长打分)

(4)集体观念(4分)

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各种竞赛、募捐、文体活动、监考各种公益劳动等),有团结协作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安排的节假日值班及本部门办公室的日常清洁卫生等工作,计4分。(本项由主管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学生处主任、系主任、教研组长打分)

(5)按时参会(4分)

按《教职工参会制度》考核。凡中出、迟到、早退一次扣0.25分;一般违反参会制度的每次扣1分;严重违反参会制度的此项不得分。(本项由办公室、教务处、各系提供数据并记分)

二、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150分)

(一)工作量(45分)

(6)教师在一学期内担任课程,周备课量5节,上课量10节计30分。每增减一个教案或1节课加减0.5分。

(二)教学质量监控与测评(78分)

1、教学水平(55分)

(7)学生测评(15分)

根据“教师教学水平测评表”对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测评,每个教师由授课班学生测评,将测评结果按班排队,第一名15分,最后一名12分,中间名次按等差数列赋分。如果担任两个或多个班的课算平均分。(本项根据各班人数抽一定比例学生,由各系组织)。

(8)课堂纪律的组织情况(10分)

根据“课堂纪律组织情况评价表”针对教师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纪律组织情况进行测评,每个班由授课班学生测评赋分。(考核办法同上)

(9)教学督导(30分)

学校组成校级、系两个层面的教学督导组,每周督导、每月汇总,分值比重为40%、60%,学期末将各月分数相加取平均数。

2、教学常规(23)(系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检查打分)

(10教案检查(5分)

A等5分;B等4分;C等3分。

(11出题、阅卷、试卷分析(2分)

按时、保质完成出题阅卷任务,认真填写试卷分析2分。未达到要求的扣减1—2分。

(12参加校内监考工作(1分)

积极参加校内监考工作,服从教务处及系安排,1分。

由于个人原因未完成学校安排的监考考次,每次扣0.5分。

(13教学秩序执行情况(8分)

通过班级日志反馈表考核。上课有迟到、中出、早退现象,每次扣0.5分;由于责任心不强,有误课现象,每次扣3分,未经教务处、系允许,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

(14按时完成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2分,每缺1份扣1分。

(15按时完成听课任务和参加教研活动并有听课记录和活动记录5分。每少听一节或少参加一次教研活动扣0.2分。

(三)附加分27

(16担任班主任工作:3—7分,由学生处主任组织打分。

①班级人数25人以下(不含25)3—5分(文明班级评比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②班级人数2535(不含35)4—6分(同上)

③班级人数在3545(不含45)5—7分(同上)

④班级人数45人以上6—7分(文明班评比一等7分,二等6.5分,三等6分)

17)由学校推荐的优质课或参加技术比武、课件评比、科研成果评比(含由学校逐级推荐的论文评比)、教案评比(5分)

①优质课或参加技术比武、课件评比,获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1.5、1分;校级分别计1.5、1、0.5分;科研成果评比、教案评比获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5、1、0.5分;校级分别计1、0.5、0.3分。

②优质课或参加技术比武、课件评比,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4、3、2分;科研成果评比、教案评比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2、1分。

③优质课或参加技术比武、课件评比,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科研成果评比、教案评比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

18)指导学生参加种类竞赛(6分)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教学或实训相关的各类竞赛,其指导教师或主教练按以下标准加分。同类比赛只取最高,累计不超6分,以文件通报或取得证书为准。

团体:

设名次奖时,省级比赛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市级比赛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县级比赛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设团体奖时,省级比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级比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县级比赛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个人:

设名次奖时,省级比赛第一名3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分;市级比赛第一名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县级比赛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第三名0.5分。

设团体奖时,省级比赛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市级比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县级比赛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

19)由学校推荐评选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20)凡正式出版,并在校外推行使用的自编教材,主编加2分,副主编加1.5分;未正式出版,只限校内使用的自编教材,主编加1分,副主编加0.5分。

(21)对于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教师,学期给予不高于3分的加分。每学期由学校教学督导组根据教学改革进展情况及申报公开课质量情况制定具体加分办法。

、出勤30(此项由各部门统计汇总,学校办公室核实)

(24)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25分,旷工每天扣5分。

(25)未履行手续,半天既未签到又未签退者,视为旷工,并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半天未签到或未签退每次扣0.25 分。

(26)中出、迟到、早退不超过1小时每三次扣0.25 分,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每两次扣0.25分,超过两小时每次扣0.25分。

(27)无相关手续,学校组织查岗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28)未签到、未签退、脱岗、缺岗者,特殊情况需向校长做出书面说明,否则,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C非任课教师考核办法

为加强学校管理,全面评价非任课教师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师德表现(20分)

(1)维护团结稳定(4分)

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稳定的事不做,尊重、团结同志,不在背后议论他人,服从各部门的管理。计4

(2)集体主义观念(4分)

 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各种竞赛、募捐、公益劳动、文体活动、监考等),有团结协作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安排的各种值班及本部门办公室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4

(3)仪态、仪表(4分)

语言文明、穿着朴素大方、举止得体,不浓妆艳沫、不穿奇装异服、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

(4)工作态度(4分)

树立为教学,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对自己从事的职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按时参会(4分)

按《教职工参会制度》考核。凡中出,迟到,早退一次扣0.25分,一般违反参会制度每次扣1分;严重违反参会制度此项不得分。

二、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60分)

(6)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6分)

(7)钻研业务技术(6分)

认真学习本岗位的业务知识。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内容不断更新。一学期内业务知识笔记3000字以上计3分。2000字至3000字计2分。2000字以下计1分。由学校推荐的科研成果或论文评比(与专业、岗位相关或相近),获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8)接受任务情况(8分)

不接受领导交给的任务每次扣2分,能接受任务但有抵触情绪或工作消极的每次扣1分。

(9)管理能力(5分)

因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损失或造成影响的每次减5分,出现管理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

(10)组长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计0.5分。

(11)遵守工作纪律(4.5分)

工作期间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如下棋、打扑克、玩游戏、干私活等)每次扣1分。

(12)工作业绩(30分)

有创新、业绩突出30分,能完成本职工作、业绩一般28分,不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业绩较差25分。

三、出勤(20分)

(13)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25分,旷工每天扣5分。

(14)未履行手续,半天既未签到又未签退者,视为旷工,并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半天未签到或未签退每次扣0.25 分。

(15)中出、迟到、早退不超过1小时每三次扣0.25 分,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每两次扣0.25分,超过两小时每次扣0.25分。

(16)无相关手续,学校组织查岗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17)未签到、未签退、脱岗、缺岗者,特殊情况需向校长做出书面说明,否则,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考核标准说明:

第(1)(2)(3)(4)(12)(13)项,总体评议,其中:群众评议占30%;组内互评40%;领导评议30%。第(6)(7)(8)(9)(10)项各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进行评议;第(5)项由办公室评议,(13)(14)(15)(16)由部门主任评议。

四、附加分

1、在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任课4节以上计0.2分,4节以下(含4节)计0.1分。

2、担任实习班主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