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文明处室、文明教师评选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及师德师风建设,根据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方案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按照思想道德建设好、领导班子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优美环境建设好、活动阵地建设好的六好标准,确定八个方面作为创建文明处室活动的评测点,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做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为目标,开展文明教师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文明处室
一、评选范围
学校所有处室:党政办、计财处、招就办、总务处、工会、团委、学生处、文体处、安卫办、电大、培训处、教研室、教务处、质量办、农广校、汽车技术系、机电技术系、升学部、现代服务系。
二、评选标准
1、领导组织好。处室负责人能与时俱进,内部职责范围和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中坚持做到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积极参加各级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创新、有效果。
考察项:内部分工、岗位职责情况,年度工作重点制定情况,工作计划、总结完成情况,处室整体工作精神风貌。
负责处室:质量办、党政办。
2、思想建设好。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治国理政思想;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精神面貌好;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较好发挥。
考察项:参加学校会议、各类活动及学习到堂率,学习心得等材料上报时效及质量、处室宣传工作。
负责处室:党政办。
3、完成任务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日常管理有序、优质、高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工作凝聚力。
考察项:档案资料规范留存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成绩。
负责处室:党政办、质量办、各分管校长。
4、制度建设好。建立健全本处室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考察项:处室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落实及内部检查督导情况。
负责处室:党政办、质量办。
5、遵纪守法好。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从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违法违纪行为。
考察项:校外遵章守纪情况,工作期间工作纪律及办公环境,处室考勤情况。
负责处室:党政办。
6、道德风尚好。积极进取,爱岗敬业;组织扶危济困,乐善好施;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思想品德、家庭美德建设上成效明显。
考察项:日常工作爱岗敬业精神,节水节电意识,社会评价
负责处室:党政办。
7、团结协作好。具有全局和大局意识,乐于服务和奉献;处室间互相支持,配合默契;处室内部团结,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与上下左右的关系融洽。
考察项:处室团结协作精神,面对学校重大工作表现的协作程度、各类活动组织及成效。
负责处室:党政办。
8、环境卫生好。狠抓环境美化、绿化、净化。办公用品放置有序、整齐划一;经常保持公共场所和室内的清洁卫生,桌椅整齐,窗几明亮,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各项卫生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考察项:办公室及所辖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情况、车辆停放情况。
负责处室:安卫办、质量办、党政办。
三、评选方法
创建文明处室活动评比与校内督导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的方式开展。
每季度定专项或综合全面评定文明处室6个,颁发流动红旗,年末按照获得流动红旗次数多少评出文明处室6个,校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评分标准
见附表1
文明教师
一、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
二、评选标准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强;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2、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校建设、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3、勇于创新、善于钻研、积极进取、严谨执教,热情服务,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良好的职业素养。
4、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学校、同事的关系,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弘扬正气,敢于批评不良行为,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定。
5、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作风正派,无以权谋私、以职谋利行为,自觉抵制社会不良行为。
6、家庭氛围健康和谐,言谈举止文明,邻里和睦相处,社会、家长、学生评价好。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学期累计旷工三次,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
2、搞有偿家教、私自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行为者。
3、违背依法执教的要求,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极坏社会影响者。
4、被学校或上级部门处理的;有违法犯罪情形的。
四、评选办法
成立文明教师评选领导小组,按照推荐候选人——评审小组评审——全校师生投票的方式,于年末评选文明教师10人,并进行内部表彰。
2019年4月10日
附表1